医疗器械计量管理制度
1.在省、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监督指导下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团计量法》。
2.负责对全院各科室计量器具的管理,按强制检定和非强制检定项目造册登记管理。
3.对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计量器具实施周期检定,对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实施自枪或者送检。
4.对面广量大的医学计量器具或非强制件计量器具的检测,可以白行建标检测。计量建标项目应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中请,并通过考核后实施。
5.为保证医学计量设备的正常运转,对新引进和大修理后的计量设备,必须经检定后才能投入使用。
上一条:医疗器械的出库管理
下一条:医用设备验收前的准备工作